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部门预算(2018年)

发布时间:2018-02-01 | 阅读次数:

   

 

第一部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  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功能科目)

六、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明细表(按功能科目)

八、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  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按经济分类预算表

十一、     2018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支出表

十二、2018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三、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五、2018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十六、2018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十七、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八、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分单位)

十九、2018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2018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统筹管理和宏观指导;

(二)制定市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则和工作制度;

(三)负责编制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

(四)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进行现场监督管理;

(五)负责评审专家库终端的建立与使用管理;

(六)负责代理机构名录库的建立、管理与使用;

(七)负责与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各部门或者单位的协调工作;

(八)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九)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投诉举报,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处理工作;

(十)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开标、评标场所和服务;

(十一) 负责组织编制有关交易文件、发布交易公告、交易结果等交易信息;

(十二)负责建立查询、咨询服务体系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

(十三)负责专家抽取、使用;

(十四)负责电子网络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及管理;

(十五)负责维护交易活动秩序,协助监管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问题;

(十六)负责受理质疑工作;

(十七)负责组织或参与交易活动的履约验收工作;

(十八)负责文字、音像、图片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提供档案查询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二部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住房改革支出等。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收支总预算1,654.13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公管局及所属单位部门收入预算1,654.13万元,比上年增加161.13万元,增加10.7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4.13万元,同比增加161.13万元,增加10.79%,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二是增加职业年金缴费。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公管局及所属单位部门预算总支出1,654.1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61.13万元,增加  10.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2.13万元,增加11.77%;项目支出增加9万元,增加4.48%。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二是增加职业年金缴费。

    二、  关于公管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公管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54.13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包括:事业运行1066.10万元、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2.28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9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4万元,项目支出21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公管局及所属单位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54.13万元,比上年增加161.13万元,增加10.79%。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二是增加职业年金缴费。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8年,公管局及所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1,654.13万元,同比增加支出161.13万元,增加10.7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52.13万元,增加11.77%;项目支出增增加9万元,增加4.48 %。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一是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二是增加职业年金缴费。

    三、关于公管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公管局及所属单位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44.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3.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4万元。

    人员经费1,29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146.9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7.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7.5万元。2018年预算数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1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比2017年预算数减少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比2017年减少7.3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8市公管局机关及所属一个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129.35万元,其中:办公用品及耗材20.65万元,印刷服务21万元,车辆运行及维护12.5万元,物业管理费50万元,办公设备维护12.2万元,监控系统维护6万元,软件采购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12月,公管局及所属单位共有车辆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1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8年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所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零,无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五)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8年预算中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项目支出单项也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因此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五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事业运行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

6.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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