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分单位)
三、2019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四、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五、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六、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七、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八、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九、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表
十、2019年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二、2019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三、2019年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
十四、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十五、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六、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十七、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八、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九、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2019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
二十一、2019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二十二、2019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
二十三、2019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为进场的市、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以及其他适宜由市场化配置的自然资源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平台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制定公共资源交易规则和内控制度。
(四)负责核验进场交易的市场主体资格和交易项目。
(五)负责实施政府集中采购等交易活动,组织签订交易合
同和政府集中采购履约验收。
(六)负责评审验收专家库终端的建立、使用与管理。
(七)负责社会中介机构名录库的建立、使用与管理。
(八)承担维护交易活动秩序和信用考核的事务性工作,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交易活动中的违规违纪问题。
(九)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级,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部门预算公开表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请打开该网址http://221.203.0.86/zwgk/003007/20190130/055555fd-4e13-46ae-999a-15f482f96bf8.html)
第三部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是财政拨款收;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住房改革支出等。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收支总预算1,656.96万元。
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入预算1,656.96万元,比上年增加 2.83万元,增长0.1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56.96万元,同比增加2.83万元,增长0.17%;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0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预算总支出1,656.96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83万元,增长0.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3万元,增长0.17%;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关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所属单位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56.96万元,收入预算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具体包括: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56.96万元;按功能支出包括:事业运行1,079.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3.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50万元;按经济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72.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9.96万元,项目支出190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拨款收入预算1,656.96万元,比上年增加2.83万元,增长0.17%。财政拨款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增减情况。2019年,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拨款支出1,656.96万元,同比增加支出 2.83万元,增长0.17%,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83万元,增长0.17%;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三、关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所属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66.9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2.6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96万元。
人员经费1,292.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含购房补贴、在职个人取暖费等)、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364.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办公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关于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国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2019年预算数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37.2万元,其中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37.5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0.3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车改未结束。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0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拨款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车辆12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有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业设备1台(套)。
(五)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项目支出单项没有在200万元以上的,所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为零,无绩效考核支出项目。
(六)预算公开表数据中没有数据的情况说明
2019年预算中没有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单项也没有需要绩效考核的项目,因此“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纳入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安排的预算支出表”、“项目支出-债务支出预算明细表”、“政府采购支出预算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算表”、“ 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明细表”、“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九张表中没有数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事业运行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支出。
6. “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