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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管局关于2016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6-07-15 | 阅读次数:
 

   按照市政府关于做好2016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的通知精神,公管局认真梳理了年初以来各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项交易业务完成情况

11日至630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交易项目265项,总成交金额10.12亿元,节约国有资金0.71亿元,节约率为10.78%。其中,建设工程项目56项,成交金额4.35亿元,节约国有投资0.51亿元,节约率为10.47%;政府采购项目166项,成交金额1.54亿元,节约国有投资0.20亿元,节约率为11.63%;产权交易项目15项,成交金额0.26亿元;土地交易项目28项,成交金额3.98亿元。目前已按照规定时限完成了交易平台开标现场网上直播,随机抽取中介代理机构现场网上直播,对中介机构、竞争主体和评审专家实行动态信用考核管理,服务大厅硬件建设,制定大厅服务管理制度,调查市县两级平台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窗口业务受理覆盖面达100%等节点任务。按照国家和省整合交易平台实施方案的规定,帮助海台岫三县(市)提高了硬件设施和软件技术水平。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市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完成情况

为实现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公管局积极推进创建国家电子招投标试点城市和试点平台各项工作。上半年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邀请到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有限公司总经理平庆忠一行,实地考察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建设情况,共同研究电子招标服务平台合作和数据对接事宜。二是学习国家、省发改委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并根据相关数据标准研究确立我市平台信息化建设标准。三是派考察组到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学习考察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建设、业务受理和交易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等情况。四是赴沈阳学习当地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信息化建设经验。目前,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与国家招标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工作已完成总工作量的80%

(二)市委、市政府绩效考核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1、为统筹推进海台岫交易市场信息化建设,实现平台市县一体化,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组织调研组对海城、台安、岫岩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管理机构进行调研,详细了解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固定资产和设施等情况,并收集汇总各基层交易平台交易数据,为市县交易平台整合做好准备。目前,已经多次与市发改委、市编委办、市法制办等部门沟通协调和修改完善平台整合方案,并报送牵头部门市发改委。二是完成了非建设工程类远程评审系统电子平台的搭建、测试,并与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之间进行了测试,已具备远程评审条件,只待实际项目入场。

2、为深入融合“互联网+”发展新业态,实现资源交易电子化,一是进行了土地网上交易系统的网银子系统升级改造和测试,并起草了相关交易制度。目前土地网上交易系统框架基本成型,能够满足交易需要。二是起草了建设工程、产权等交易项目现场监督工作规范化手册,并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完善,拟于下半年开始实行。三是完善了随机抽取中介代理机构现场网上直播系统,目前已实现了开标现场和中介机构抽取全过程网上直播。四是改造、调试了电子监控系统,实现了对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竞拍、产权交易等项目开标及拍卖现场的网上直播。招标人、投标人、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通过网络即可对项目开标情况进行监督。

3、进一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平台运行规范化。一是全面实施《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建立了对参与交易的竞争主体、评审专家及中介机构的动态信用考核目录。二是全面开展了动态信用考核工作,定期召开诚信考核情况会商会,依法依规处理违规行为。近日,即针对沈阳招标中心公司不规范行为,做出了取缔该公司三年入场资格的处罚,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三是对违法违规的竞争主体、评审专家及中介机构进行网络曝光。基本形成了对参与交易各方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4、为加强交易服务大厅建设,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一站式服务,一是成立了领导小组,局和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分别任组长和办公室主任,理顺了大厅的管理机制,将各类业务受理工作逐步下沉到大厅办理。二是完成了交易服务大厅的硬件建设。三是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业务专题会,专门研究大厅各项工作,重新梳理各类交易业务流程,制定完善了大厅服务制度。四是组织多次大厅专职服务人员培训,设立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热线,进一步强化首问负责、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跟踪督办等五项服务制度。五是完善了投标信息自助查询系统和信息服务平台,公开了大厅服务流程、取费标准、服务人员信息,通过LED屏全天播放交易情况、政策信息、时事新闻等信息,最大限度为项目单位和投标企业提供方便,进一步提升了大厅公共服务水平。目前,服务大厅窗口业务受理覆盖面已达到100%

5、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在与市监察局定期协调、报送情况的基础上,与市经侦支队建立了问题及案件线索、联合调查取证机制。上半年,向市经侦支队移送案件1件,经侦支队到公管局调查取证案件1件。

(三)省、市“两会”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今年,公管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4件,均与规范政府工程招标工作有关。针对2件协办议案,与市财政局、民政局等主办单位沟通并达成一致。针对主办的1件建议和1件提案,已多次与提出代表、委员沟通、见面恳谈,对其所持疑问逐一解答,并征求其意见和建议。代表、委员对答复表示非常满意,并表示今后将积极参与重大项目、民生项目的交易监督。上述答复意见已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开。

(四)部门主要特色工作完成情况

1、为建立公共资源规范交易巡查长效机制,实现监督管理常态化,一是对三县(市)平台交易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为市县平台整合后机构重整及运行机制改革打下基础。二是起草了对城区、开发区交易项目进入市级交易平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定于下半年深入各城区、开发区,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为加强与国内知名交易机构的战略协作,实现业态区域合作化,一是继续保持“鞍山板块”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官网的显要位置,对鞍山6座公建大厦等项目进行招商。二是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商谈高新区国有企业股权转、城投公司公建大厦转让等两个项目在上海交易事宜。三是与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商谈委派学习组或邀请对方来鞍培训事宜。四是与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初步达成战略合作意向,起草了合作协议框架文件,开始了数据接口对接,下一步将与其在业务代理、专家使用、信息发布和电子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3、与市发改委、国资委等部门密切配合,完成了我市公务用车改革首批车辆拍卖工作。一是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了此次拍卖的5家评估机构和2家拍卖机构,确保了拍卖的公平、公正。二是周密部署,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了355名竞买人参加的大型拍卖会,顺利成交139辆公车,成交金额为731.84万元,溢价率为42.89%。三是与市发改委、国资委、审计局等部门组成了联合监督组,对拍卖过程进行了全方位监督,拍卖过程公开、高效,拍卖现场秩序井然。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程度与国家、省级关于平台建设和整合的要求、建设全国一流全省领先平台的目标和广大服务对象的服务需求之间尚有差距。原因在于信息技术设备更新较快,而我们的网络技术水平更新速度相对落后,缺少较为专业的信息化技术工作人员。

为此,公管局将依据国家和省标准,尽快制定我市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以满足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服务系统化、全流程电子化需要为原则,设计软件,整合建立全市统一、终端覆盖市县的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进一步完善软件功能,提升交易效率。充分发挥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枢纽作用,通过创建国家电子招投标试点城市和试点平台,实现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加快实现国家、省、市级电子交易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同时,把握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的契机,组建专门的信息技术管理和保障机构,并通过部门交流、社会招聘等方式引进专业的技术力量,统一协调和指导全市交易平台信息化建设,大幅提升市级平台和各分平台的信息化服务能力。

二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方面发挥的作用与国家、省、市相关要求尚有差距。原因在于思想不够解放,创新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还没有激发出来,在进一步提高交易效率和服务质量、吸引项目在鞍交易、吸引企业来鞍竞争等方面,挖掘自身潜力还不够。

为此,公管局将实行局领导和业务部门项目包保责任制,及时协调解决交易入场和交易环节中的难点问题,对市政府20件实事等重点项目提供全过程、全方位跟踪的“保姆式”服务,提高交易成功率。推行公管局及交易中心内部业务运行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精简交易环节和流程。采取上门服务、网站宣传、制定交易要件一次性告知单等方式,为项目单位和企业提供超前服务,缩短交易前期准备时间。全面推进网上电子评标和远程评标,促进交易网上流转、传递,实现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半年,市公管局将紧紧围绕全市和局重点工作,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秩序,切实提升交易效率、交易质量和服务能力,着力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推动全市交易平台建设持续健康发展。

(一)根据国家招标公共服务平台的对接要求,加快软硬件建设,10月前完成数据对接工作,年底前实现国家电子招投标试点城市和试点平台创建工作。

(二)开展与海城、台安、岫岩三个交易中心的对接,完成非建设工程类远程评审系统测试,在9月底前启用市县平台间非建设工程类项目远程评审系统,引入实际项目进行交易,实现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远程平台全覆盖。

(三)修订土地网上交易制度,12月底引入实际项目实现土地网上交易。9月底前,对建设工程、政府采购、产权等交易项目实行现场监督工作规范化操作手册,

(四)学习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联合颁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与省发改委等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持续关注省出台平台管理相关政策规定的动态,做好我市交易管理各项制度调整、完善的准备工作。9月底前完成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形成较为完善、更加适应市县平台整合新实际和新发展需求的交易法规制度体系。

(五)继续推进对城区、开发区监督检查编组、网上调查等基础性工作,9月底前完成对各城区、开发区,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执行情况的检查,使公共资源规范交易的定期不定期检查形成常态。

(六)深化与鞍钢招标有限公司的战略合作,在前期双方互访及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数据对接、共享专家库所需的软件建设等工作,力争通过信息和资源共享等形式,与鞍钢招标有限公司共同打造影响力、辐射力强的区域性交易平台。

    (七)进一步提高交易服务质量。制定有效措施,逐一落实我局对社会的公开承诺,并扎实推进局领导和业务部门项目包保责任制,成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工作组,为项目单位和企业,特别是PPP项目和重点项目提供超前服务,努力提高交易成功率,以高效规范的交易推动大项目的尽快落实投产。

(八)积极协调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高新区尽快完成国有企业股权转让、城投公司公建大厦转让等两个项目的挂牌交易前的准备工作,力争顺利完成交易。10月前,与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过委派学习组或邀请对方来鞍培训等方式,建立学习交流机制,深化双方合作。

(九)总结归纳首次公务车辆拍卖会的经验,与市发改委、国资委等部门密切配合,规范、高效、公正、科学地开展好其余几批公务车辆拍卖工作。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6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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