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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5-03-02 | 阅读次数:
 

2014,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辽宁省政务公开规定》等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主动公开各项应公开信息,认真回应社会关切,扎实做好五个重要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全面推进了本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体情况

1政府信息公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2014年我局进一步调整、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度,由局办公室承接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负责人为局办公室主任,另有3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主动公开信息报送、依申请公开等工作,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设备。局系统各部门负责人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也负责抓好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2014年底,局主要领导和部份中层干部进行了工作变动,我局及时调整、更新了局政务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高效开展。

2、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情况。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局“服务提升年”活动,修改完善了《公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鞍山市公共资源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各种工作制度和方案,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和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办事流程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障实现了政府信息管理的制度化、常效化,充分发挥出政府信息资源指导、沟通和服务作用,为全市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3、宣传和培训情况。2014年共开展了4次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分别为邀请市保密局专业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中涉及的保密知识举行专门讲座;邀请市档案局专业人员就政府信息公开中涉及的档案管理工作予以培训;两次召开局系统各部门负责人和信息员参加的信息工作专题会,对全局信息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内容进行了新的部署,进一步强化了全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识、观念和能力。

45·15政务公开日”活动情况。按照《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市第八届“5?15政务公开日”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局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全面建设阳光平台”为主题,结合交易工作实际,积极开展了“政务公开日”活动。政务公开日活动当天,现场悬挂了 “深入推进信息公开 全面建设阳光政府”的宣传条幅。在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一楼大厅LED显示屏和会议室条屏上滚动播放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 全面建设阳光政府、公开政府信息 服务人民群众、推行办事公开 优化公共服务、推行办事公开服务人民群众、深入推进信息公开  提高交易服务水平”等政务公开日宣传标语,营造出较好的活动氛围。邀请了建设工程类、政府采购类专家召开了座谈会,围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征求意见和建议。各位专家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一致认为公共资源交易程序严谨,运行规范,对工作人员认真负责、文明服务的工作态度给予好评,并对交易平台运行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举办了公管局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座谈会。邀请市消防局、鞍钢房产公司、创新代理公司等13家单位,作为全市代理机构、招标人、投标人的代表出席会议。与会代表畅所欲言,各抒己见,积极建言献策。从完善评标专家库,到规范中介机构抽取制度;从减化办事程序,到加强中介机构的业务培训;从加大信息披露和公开力度,到提高平台软硬件水平。围绕交易中心如何深入开展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改善工作作风、深化服务提升工作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许多中肯的意见建议。通过政务公开日活动,公管局征求到了服务对象代表的很多宝贵意见和建议,强化了工作人员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意识,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及时更新信息情况。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际,及时编制和更新了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各类信息。另外,还主动将2014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3年度部门决算等信息在局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政府信息查询中心、市公管局门户网站、各行业网站以及电台、报纸、电视等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856余条。

2、各项业务信息公开情况。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信息公开情况。土地使用权出让信息分别公开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土地市场网、鞍山市土地交易信息网、鞍山市政府网及鞍山日报。2014年共发布国有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8批,成交公示22条,各公开要件齐全。

政府采购方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将招标方式公告发布在相关媒介上。每项公告均按规定要求包括如下内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供应商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公开时限上,所有公开招标公告的期限不少于20日;竞争性谈判方式和询价方式采购项目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不少于5个工作日。今年以来分别在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财政局网、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302个、政府采购项目结果公告194个。政府采购工程发布采购公告32次,中标结果公示13次。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每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都在《鞍山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鞍山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鞍山土地交易信息网5个载体上公开发布,成交信息都坚持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鞍山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鞍山土地交易信息网4个载体上公开发布,并全部实现内容、日期等同步发布、同步更新。今年共发布出让公告30条,成交公示21条,各公开要件齐全。

矿业权出让方面,矿业权交易公示、公告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网、中国国土资源部网发布,三网同步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社会发布与矿业权交易工作相关的信息,其中:交易指南栏目:发布矿业权交易流程和交易所需材料清单,为矿业权交易提供明确办事指南。交易信息栏目:发布矿业权交易公告、公示,对交易工作明确告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交易服务栏目:及时发布矿业权工作动态,使社会了解我们的工作。法制建设栏目:发布矿业权交易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到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据。全年共发布矿业权交易公示3条,做到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无差错。

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情况。分别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和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了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今年以来共发布采购公告数量296项,中标结果公示279项。

三、其他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网站建设情况。鞍山公共资源交易网建立于2012922日。2014年我们又对网站进行了升级,完善后的网站栏目设置更为科学齐全,各栏目内容更新及时,是我局实现阳光政务的重要载体。目前,本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数22个,主要分为三大板块: 一是政务公开、政务新闻板块。主要对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政策法规、政务公开、政务动态、交易活动新闻及图片新闻等信息的发布。二是公告、公示、交易服务板块。主要包括中心6项业务的公告公示信息、曝光台及交易服务栏目,包括为方便投资者查询相关资料设置的近日开标项目栏目及站内搜索服务等。三是注册用户互动区,包括企业的注册、咨询、投诉建议。我们还开设了局长信箱,接受社会投资者、竞买人等服务对象的电子邮件。在互动区我们还设置了网上调查区,对使用本网站的投资者进行满意度调查。2014年共发布公告、公示类业务活动信息1619篇,政务动态新闻、交易服务、政策法规类及图片视频类信息237篇,网站总浏览量5万余次。

2、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建设情况。为方便服务对象来局办理相关业务,公管局在一楼大厅、股权交易大厅、财务办事大厅、大开标室分别安装了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即时信息;各楼层分别安装了信息查询多媒体播放机和行风政风评议监察触摸屏等,供外来办事人员查阅了解各类信息。目前,全局共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7个,累计查询量2200余次,有效扩大了政务信息知晓率。我们在随时公开即时性信息基础上,还对平台成立之初招投标信息进行梳理,并报送到市民政务查询中心。今年以来,共向市民查询中心、市档案馆等报送《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考核实施方案》及交易公告、公示等各类信息936份,切实保障了社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3、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无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情况。

4、重大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出台后解读工作情况。我局本年度未出台重大政策。

5、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本年度未产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存在的不足:一是局系统门户网站暂未全面开通移动终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服务,与社会和服务对象网络互动交流不足。二是主动公开意识还有待加强,个别政府信息公开缺乏时效性,有滞后现象。三是各类交易信息公告和公示由各交易部门自行发布,流程、权限不清晰。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剖析问题的深层次根源,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彻底整改。其中,各交易部门自行发布信息的问题已由局相关处室对业务信息的发布签审流程进行了梳理和规范。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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