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年度公开报告

市公管局关于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4-12-10 | 阅读次数: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鞍政办明电〔201418号)文件要求,我局对局属全系统贯彻落实国办发〔201412号文件和鞍政办发〔201426号文件的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地自检自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完善制度,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局自2012年成立以来,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和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提高交易竞争性和透明度、实现公共资源阳光交易的一项重要保障措施常抓不懈。特别是鞍政办发〔201426号文件下发以来,我局按照文件要求全力抓好了我局牵头负责的公共资源配置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进,市公管局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成立了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和书记兼任,副组长由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兼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各项公开工作按照“依法公开、不公开是例外”和“谁制作、谁更新、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形成了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的工作格局。根据国家和省市相关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局“服务提升年”活动,制定了《公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鞍山市公共资源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考核评议制度》、《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政务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等各种工作制度和方案,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政府采购相关信息和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责、办事流程等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信息公开提供制度保障,实现了政府信息管理的制度化、常效化,充分发挥出政府信息资源指导、沟通和服务作用,为全市经济建设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创新工作,完善措施,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为严格落实国办发〔201412号文件和鞍政办发〔201426号文件精神,切实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健全工作措施,逐步形成了“三全”工作法,即政府信息公开的“全审核、全覆盖、全地域”,切实推进了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以三级审核和监督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安全、准确。为确保所公开的各项政府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公管局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信息发布前,必须经过各交易业务部内部审核、交易中心分管领导审核和公管局业务处审批等三个环节。通过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层层把关、多级审定,有效保证了交易信息的“零”差错。我们还特别强化了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和公告的审核工作,就项目招标文件中出现的投标人资质确定、废标条件、合同条款和限制条款等问题,及时通知项目单位及中介代理公司,并就具体条款进行沟通协调,提出整改意见和修改建议,帮助进行修正和完善。全年共对鞍山市青山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新建鞍山师范学院项目设计和汤岗子新城中央公园凤凰湖工程等157 个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文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 1515条意见。此外,我们还积极推进了信用考核体系的建立,印发了《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将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列入对中介机构的考核。凡是项目开标日期发生变更,未及时公告的;交易文件编制不科学、不规范、不严谨的;发布的公告、公示相关内容等有实质性错误的行为一律予以处罚。通过这些措施,有力地保证了公共资源配置类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规范性和准确性,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率100%,公开内容准确率100%

二是多渠道发布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全覆盖。我们除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各类政府信息发布到所要求的行业网站和媒介上,还主动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门户网站、鞍山市政府网站和鞍山日报等载体上发布,有力扩大了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率。

政府采购方面,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将招标方式公告发布在相关媒介上。每项公告均按规定要求包括如下内容: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供应商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公开时限上,所有公开招标公告的期限不少于20日;竞争性谈判方式和询价方式采购项目公告不少于3个工作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不少于5个工作日。今年以来分别在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财政局网、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和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政府采购项目采购公告302个、政府采购项目结果公告178个。政府采购工程发布采购公告29次,中标结果公示12次。

土地使用权出让方面,每批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都在《鞍山日报》、中国土地市场网、鞍山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鞍山土地交易信息网5个载体上公开发布,成交信息都坚持在中国土地市场网、鞍山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鞍山土地交易信息网4个载体上公开发布,并全部实现内容、日期等同步发布、同步更新。今年以来共发布出让公告30条,成交公示21条,各公开要件齐全。

矿业权出让方面,矿业权交易公示、公告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国土资源局网、中国国土资源部网发布,三网同步进行,接受社会监督。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向社会发布与矿业权交易工作相关的信息,其中:交易指南栏目:发布矿业权交易流程和交易所需材料清单,为矿业权交易提供明确办事指南。交易信息栏目:发布矿业权交易公告、公示,对交易工作明确告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交易服务栏目:及时发布矿业权工作动态,使社会了解我们的工作。法制建设栏目:发布矿业权交易依据的法律、法规,做到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可据。全年共发布矿业权交易公示3条,做到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无差错。

我们在公开即时性信息基础上,还主动对各类招投标信息进行梳理,并及时报送到市民政务查询中心。今年以来,共报送交易公告、公示等各类政府信息936份,切实保障了社会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全年没有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不公开而引起的质疑和投诉,竞买申请人和服务对象对我局政府信息发布情况均表示满意。

三是同步推进县(市)交易平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管局高度重视海城、台安、岫岩等各县级交易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建立之初即成立了基层指导处等内设机构,专门负责对县(市)交易平台进行工作指导和督促。实践运行中,为进一步方便业务指导,又将此项职能划归业务处,有效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直接性。召开了市、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工作会议,对包括政务信息公开在内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具体指导,扎实推进了县级平台相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目前,各县级平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完整、制度健全、工作扎实、成效明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规范、顺利运行。截止十一月末,各县级交易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财政局网站、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信息,共公示信息314条,其中单一来源公示11条,更正公告39条,公开招标公告58条,竞争性谈判公告105条,中标公告101条。产权交易通过海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40条。土地矿产权交易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海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土地公告30条。

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发布政府采购公告52个,产权交易公告3个。

岫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发布信息190宗,其中建设工程交易信息65宗,政府采购交易信息80宗,产权交易信息 18宗,土地交易信息27宗。

三、其他几项工作情况

1、网站建设情况。鞍山公共资源交易网建立于2012922,网址是/。经过2年的完善,网站栏目设置较为科学齐全,各栏目内容理新及时,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网站内容主要分为三大板块: 一是政务公开、政务新闻板块。主要对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的政策法规、政务公开、政务动态、交易活动新闻及图片新闻等信息的发布。二是公告、公示、交易服务板块。主要包括中心6项业务的公告公示信息、曝光台及交易服务栏目,包括为方便投资者查询相关资料设置的近日开标项目栏目及站内搜索服务等。三是注册用户互动区,包括企业的注册、咨询、投诉建议。开设了局长信箱,接受社会投资者、竞买人等服务对象的电子邮件。在互动区设置了网上调查区,对使用本网站的投资者进行满意度调查。截止至201411月底,共发布公告、公示类业务活动信息1261篇,政务动态新闻、交易服务、政策法规类及图片视频类信息189篇,总浏览量90358次。

2、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本年度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无涉及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情况。

3、重要政策出台前征求意见、出台后解读工作情况。公管局本年度未出台重大政策。

4、基础设施建设情况。为方便服务对象来局办理相关业务,公管局在一楼大厅、股权交易大厅、财务办事大厅、大开标室分别安装了LED显示屏,滚动播出即时信息;各楼层分别安装了信息查询多媒体播放机和行风政风评议监察触摸屏等,供外来办事人员查阅了解各类信息。目前,全局信息查询设施共计7个,累计查询量2000余次,有效扩大了政府信息知晓率。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5年,市公管局在鞍山依法治市大背景下,依法依规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力度,继续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工作要求,在市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加强对全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建立起与“全省领先,全国一流”交易平台相适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教育。以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和全国法定的“政务公开日”活动等为载体,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而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意识、主动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推进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邀请专家对全局专兼职工作人员定期开展相关培训工作,提升此项工作的相关技能。三是合理改变工作方式。完善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变以往“个别部门负责”的单打独斗为各部门均有分工,分段把守的工作局面,形成政府信息公开从审核到发布再到监督的全流程的工作合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四是以电子化促进政府信息公开。依托更加科学完善的平台交易软件,积极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深度,提高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土地交易等全程电子化信息公开,实现信息发布、信息管理、信息监督的一体化,全面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质量,进一步保障交易信息传播面和完整性。五是切实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在已有的《市公管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和《公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基础上,不断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局本级的自检自查和对各部门的考核监督,对于存在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大幅提升。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2014125

 



来 源: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