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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分公司设备扩建项目

发布时间:2019-04-28 | 阅读次数:

  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分公司设备扩建项目招标公告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对 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分公司设备扩建项目 LNZHCGDL2019016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

分包产品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最高限价

LNZHCGDL2019016-1

根据招标人年度采购计划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拟采环保4000型原再生一体式沥青搅拌设备。

1

14,000,000 元

1、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 可兼投兼中 ,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兼投不兼中的中标原则采取资金效益最大化,即评委会按各包中标价之和金额最低的原则,确定中标人)。

2、每个包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包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报价包括: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风险、培训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本项目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4.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当投标人为设备生产商时,须同时满足以下1-2条所述资格审查条件 (1)生产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对应招标标段设备的生产和销售。 (2)近1年(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一台环保4000型原再生一体式沥青搅拌设备{必须满足本次招标对拟供货设备主要技术规格的要求}的供货业绩。 当投标人为设备销售代理商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所述资格审查条件 (1)生产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须满足此次项目需求。 (2)代理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括对应招标标段设备的销售 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生产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三、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9年04月29日 起至 2019年05月07日 (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 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购买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0 元/套,购买招标文件前请详细了解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该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五、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等同报名,无其它报名手续。

六、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政府网站 上同时发布。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9年05月20日 13:30 (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4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 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的程序及要求: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应当保密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事项。

2. 供应商认为 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财政部令94号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主要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采购人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其他问题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由招标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共同接收。

3.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根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 》( 财政部令94号 )提起投诉。 质疑、投诉应按照先质疑后投诉的程序进行, 未经过质疑的投诉事项,项目主管部门将不予受理。

九、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南胜利路2号 地址: 鞍山市铁东区福利街37号
联系人: 任安奎 项目联系人: 张琪
联系电话: 0412-2228511 联系电话: 0412-2211900

 

 

 

 

  辽宁中弘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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