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府采购> 采购公告

[交易公告]市救助管理站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9-04-28 | 阅读次数:

招标公告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鞍山市救助管理站委托,对“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招标编号:AGJCG2018G06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      招标内容

包号

服务内容

数量

采购最高限价(元)

01

物业管理服务

1

340,027

总计

340,027

招标内容说明:

1.本项目招标内容分为1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

    2.每个包报价均不能超过各包的采购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3. 报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利润、税金、风险等完成项目必须发生的全部费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服务或经营范围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本次采购项目的需求;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5.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服务;

6.本次采购投标人须为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内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或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鞍山政府采购网站 “首页--地市通知”栏目中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凡已入辽宁政府采购网或省内资源共享的其他各市的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均可参加鞍山市市本级政府采购活动。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管理部门鞍山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鞍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咨询电话0412-2200207

为提高递交投标文件效率,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向招标方单独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无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登记证明:投标人在办理入库所在省级或市级政府采购网站上通过“供应商注册查询”功能显示入库状态后网上打印或截屏打印的打印页。

 

四、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

参与鞍山市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前,请在“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理网上主体信息登记(网站首页右上角“交易主体登陆”)。

主体信息登记网址(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221.203.0.86

技术咨询电话(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信息技术部):0412-5555983

五、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即日起登陆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等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下载采购文件。

七、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采购项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资格证明文件,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实,将导致其投标无效或中标资格被取消。

八、报名方式:本项目在公告期内不设报名环节,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报名。

九、投标供应商的计算:

本项目在项目要求及投标响应表(二)》中用“▲”标记的产品出现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十、采购公告发布

本采购公告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鞍山市政府网站、鞍山政府采购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上同时发布,如四网内容不一致,以鞍山政府采购网为准。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05219:30(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开标室(第五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采购会议。

十二、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

1.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证明打印页(详见本公告中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2.由交易中心开据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规定);

3.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在投标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未办理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手续或未通过审核的;

2.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未在投标时另外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和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等)。

十三、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0412-8837101

采购代理机构: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鞍山市铁西区财政局西侧,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楼)。

 

采购项目咨询电话:0412-5586805

评审结果咨询电话:0412-5587881 5586826 5586881 5586809 5555820

(以交易中心开具的投标保证金收款收据左下角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为准。)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一九年四月二十六


 




来 源: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