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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苔峪河黄花甸镇段治理工程施工

发布时间:2024-01-26 | 阅读次数:

青苔峪河黄花甸镇段治理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421030022205005    发布日期:2024-01-26
项目地址
鞍山市
招标人名称
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
项目名称
青苔峪河黄花甸镇段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
202421030022205005
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 :80%
区(县)预算资金 :2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2094.43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1.工程治理范围:下游起于青苔峪河黄花甸大桥,上游终于青苔峪河黄花甸镇与石庙子镇界。 2.工程规模:治理河段长度12.25千米。 3.建设标准: 本次治理黄花甸村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其他河段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防洪墙工程级别为4级,合理使用年限为30年;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合理使用年限为20年。工程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0.10g,相应地震基本烈度为VII度。 墙后及岸坡回填无粘性土相对密度不小于0.60。 石料饱和抗压强度不低于MU30。砂浆强度等级为M15。土工布标称断裂强度不小于15千牛每米。填充后的生态格网结构的空隙率小于30%。格网应符合《生态格网结构技术规程》(CECS353:2013)的要求。
标段(包)名称
青苔峪河黄花甸镇段治理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02421030022205005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质量要求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治理河段长度12.25千米。其中新建防洪墙1.79千米;新建护岸5处共计6.254千米,其中左岸2处总长2.115千米、右岸3处总长4.139千米;河道平整7.108千米。
投标保证金
15 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开始/开工 日期
2024-03-20
供货/服务结束/竣工 日期
2024-11-15
标段(包)开标地点
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及以上]
合同估算价
1520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是否兼中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01-26 08:30至2024-02-01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进行投标确认,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02-21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4-02-21 09:3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https://www.lnsggzy.com/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请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s://www.lnsggzy.com/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html)进行远程、在线解密。并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工作(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产生延误解密时间的,招标人将延长相应的解密时长,其他原因不予延长解密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招标人不再接收。因开标系统发生不可抗力无法进行电子开标的,采用现场纸质开标。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对受到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取消在相应地区投标资格行政处理、或者被有关部门依法列入严重失信行为主体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市场主体,应当依法禁止或者限制其参与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在水利部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在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登记。 (4)投标人入库须知:参加辽宁省水利工程投标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的,请登陆“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公共资源一网交易登陆入口—水利工程交易系统—交易主体注册”,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数据库信息录入操作手册》( 操作手册下载网站https://slt.ln.gov.cn/slt/zxpd/tzgg/2023011013315528876/index.shtml)”,及时办理入库手续。
监督部门
鞍山市水利局
项目来源
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黄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2-2208825
招标人
岫岩满族自治县水利事务中心
地址
岫岩满族自治县行政服务大厅10楼
联系人
徐阳
电话
0412-7999009
邮箱
lngczbgs@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人
周东升
电话
024-23388575
邮箱
lngczbgs@126.com
招标公告附件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告知承诺函
申请电子保函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周东升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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