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台安县2019年省财政农村饮水安全重点水质项目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台安县2019年省财政农村饮水安全重点水质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鞍发改审投[2019]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安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台安县2019年省财政农村饮水安全重点水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涉及韭菜台镇、高力房镇、达牛镇、富家镇、新台镇、桓洞镇、黄沙坨镇、洪家农牧场、新华农场9个镇的19个村 2.2 工程规模:新打水源井13眼;新建泵房15座、阀门井1座、排气阀井12座;新建及维修供水干支管道26.45Km;新增入户管道1.63Km、供水入户53户 2.3 投资额:598.34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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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范围:新打水源井13眼;新建泵房15座、阀门井1座、排气阀井12座;新建及维修供水干支管道26.45Km;新增入户管道1.63Km、供水入户53户 2.6 工期要求:2019年09月16日开工2019年12月31日竣工,计划工期106 天。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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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格其他条件:投标人应未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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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8月16日至2019年08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到辽宁博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二一九路36号所在层5层)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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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报名 | |||||||||||||||||||||||||||||
5.1 购买招标文件等同报名,无其它报名手续。 | |||||||||||||||||||||||||||||
6.投标保证金 | |||||||||||||||||||||||||||||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11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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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9月05日10: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第二开标室(224)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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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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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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