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鞍山烈士纪念馆2018年改陈布展改造项目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鞍山烈士纪念馆2018年改陈布展改造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鞍发改审社【201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烈士纪念馆,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0%,资金落实比例为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烈士纪念馆2018年改陈布展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鞍山市铁东区 2.2 工程规模:室内工程:原有地面砖拆除,局部隔墙拆除,原有场景、道具及墙面布置拆除,地面铺塑胶地板,铁架山攻坚战场景设计及制作,玻璃钢仿真人物雕塑,展厅墙面重新装饰,卫生间整体改造,原有卫生间改门卫,给排水管道敷设、洁具安装、电气管线、电缆敷设、灯具安装、开关插座安装,主机安装、扬声器安装、影视录制、电脑影视特效、视频剪辑等。 室外工程:围墙加高及墙面彩绘,外墙干挂石材,重新制作英雄墙及英雄名录刻字等。 2.3 投资额:475.08 万元 2.4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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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招标范围:室内工程:原有地面砖拆除,局部隔墙拆除,原有场景、道具及墙面布置拆除,地面铺塑胶地板,铁架山攻坚战场景设计及制作,玻璃钢仿真人物雕塑,展厅墙面重新装饰,卫生间整体改造,原有卫生间改门卫,给排水管道敷设、洁具安装、电气管线、电缆敷设、灯具安装、开关插座安装,主机安装、扬声器安装、影视录制、电脑影视特效、视频剪辑等。
室外工程:围墙加高及墙面彩绘,外墙干挂石材,重新制作英雄墙及英雄名录刻字等。 2.6 工期要求:2019年03月20日开工2019年05月19日竣工,计划工期60 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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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资格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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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2月26日至2019年03月0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到鞍山广源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兴盛路141号幸福大道小区)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50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出示以下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报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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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报名 | |||||||||||||||||||||||||||||
5.1 购买招标文件等同报名,无其它报名手续。 | |||||||||||||||||||||||||||||
6.投标保证金 | |||||||||||||||||||||||||||||
6.1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90000.0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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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投标文件的递交 | |||||||||||||||||||||||||||||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03月19日13:30将投标文件递交到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第三开标室(223)开标室。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地点为拟定,请关注本次招标文件及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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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 |||||||||||||||||||||||||||||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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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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